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规划、上下联动、各方支持、分步实施的工作格局。成立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具体负责乡(镇)、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审查、验收等工作。目前,全县10部乡(镇)志、6个村(社区)志启动编纂,其中4部乡镇志、2部村志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多方参与,强力推进。各乡(镇)、村(社区)成立编纂委员会,组建编写班子,负责资料搜集、篇目设计、志稿撰写、评审等工作。县地方志编纂中心组织和动员当地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知情人、当事者参与乡镇志、村(社区)编纂工作,并分层次对乡镇志、村(社区)志主编、主笔及参与修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修志队伍业务水平。
财政支持,落实保障。乡(镇)志、村(社区)志的编纂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依工作进度拨付。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经费64000元。
(天全县地方志编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