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政报告 >> 正文

保护开发红色文化资源 全面助推文旅强县战略

 【发布日期:2020-12-28】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中共汉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习近平同志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那些为新中国诞生而浴血奋战的烈士英雄,不能忘记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区人民。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汉源县是革命老区之一,保护、利用好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传播弘扬红军长征精神,是我县建设文化强县旅游强县的重要精神财富。

一、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的分布情况

我县已确认的革命遗址14处,按遗址类别划分为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红军墓、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革命领导人故居等4大类。

(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九处。大树渡口遗址、飞越岭战斗遗址、大相岭草鞋坪战斗遗址、三牙关战斗遗址、河南乡红军标语、红军驻地军服加工厂遗址、九襄富文书店遗址、十全会遗址、罗炳辉讲演地遗址。

(二)红军墓两处。红军叶金芳、刘哲文墓地。

(三)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一处。即宜东苏维埃政权建立地。

(四)领导人故居两处。吕瑛故居、任炽昌故居。

二、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对我县相关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了一定保护。但总体来看,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相关部门和群众对红色文化资源的认识不足,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在县级层面尚缺乏规划引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目前仅对一些重要的遗址采取了基础保护措施,还有部分红色文化遗址沉寂在山野之间,如河南乡红军标语,由于长时间风雨侵蚀,加之年久失修,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还有部分遗址随着现代化进程已无印迹可寻,如大树渡口遗址,仅能从县党史、地方志资料中寻找点滴回忆。

(二)建管机制不够健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涉及史志、民政、文体旅、发改、财政等部门,县级层面尚未建立完善综合协调机构,未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部门合力有待整合。如红军驻地军服加工厂遗址、九襄富文书店遗址、十全会遗址、罗炳辉讲演地遗址等未落实管理权属。由谁来保护开发,开发后怎么管理、使用和维修,责任主体不明确,保护开发的主动性不强。

(三)保护开发缺乏引领。全县尚未制定出台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整体规划,未修建可供参观的革命纪念馆,绝大部分遗址遗迹门前没有显著标志,没有情况简介。

(四)保护经费投入不足。革命遗址没有预算专门的保护经费,基本处于“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的状态。

(五)专业人才极度缺乏。从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人员不足,整体水平不高,整理红色资源史料、深度挖掘红色精神、编创红色题材作品、解说红色景点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六)内涵挖掘不够深入。红色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大部分革命遗址没有红色文化标识或图案,没有图片展示,没有实物陈列,红色文化元素没有充分展现。红色文化作品不够丰富,缺乏红色文化方面的书籍,红色题材的故事、图书、实景剧、歌舞、小品等作品较少,难以达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目的。

(七)融合发展有待加强。红色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融合发展不够,全县尚没有建成一处红色文化陈列展示馆,学生研学旅行、爱国教育只能远赴外县、市。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不够,目前仅仅局限于参观革命遗址,没有将红色文化与优美的自然风光相结合,形成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文化与花椒、茶马古道等文化融合发展不够,没有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文化发展机制。

三、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