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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开发红色文化资源 全面助推文旅强县战略

 【发布日期:2020-12-28】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中共汉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习近平同志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那些为新中国诞生而浴血奋战的烈士英雄,不能忘记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区人民。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汉源县是革命老区之一,保护、利用好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传播弘扬红军长征精神,是我县建设文化强县旅游强县的重要精神财富。

一、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的分布情况

我县已确认的革命遗址14处,按遗址类别划分为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红军墓、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革命领导人故居等4大类。

(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九处。大树渡口遗址、飞越岭战斗遗址、大相岭草鞋坪战斗遗址、三牙关战斗遗址、河南乡红军标语、红军驻地军服加工厂遗址、九襄富文书店遗址、十全会遗址、罗炳辉讲演地遗址。

(二)红军墓两处。红军叶金芳、刘哲文墓地。

(三)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一处。即宜东苏维埃政权建立地。

(四)领导人故居两处。吕瑛故居、任炽昌故居。

二、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对我县相关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了一定保护。但总体来看,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相关部门和群众对红色文化资源的认识不足,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在县级层面尚缺乏规划引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目前仅对一些重要的遗址采取了基础保护措施,还有部分红色文化遗址沉寂在山野之间,如河南乡红军标语,由于长时间风雨侵蚀,加之年久失修,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还有部分遗址随着现代化进程已无印迹可寻,如大树渡口遗址,仅能从县党史、地方志资料中寻找点滴回忆。

(二)建管机制不够健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涉及史志、民政、文体旅、发改、财政等部门,县级层面尚未建立完善综合协调机构,未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部门合力有待整合。如红军驻地军服加工厂遗址、九襄富文书店遗址、十全会遗址、罗炳辉讲演地遗址等未落实管理权属。由谁来保护开发,开发后怎么管理、使用和维修,责任主体不明确,保护开发的主动性不强。

(三)保护开发缺乏引领。全县尚未制定出台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整体规划,未修建可供参观的革命纪念馆,绝大部分遗址遗迹门前没有显著标志,没有情况简介。

(四)保护经费投入不足。革命遗址没有预算专门的保护经费,基本处于“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的状态。

(五)专业人才极度缺乏。从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人员不足,整体水平不高,整理红色资源史料、深度挖掘红色精神、编创红色题材作品、解说红色景点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六)内涵挖掘不够深入。红色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大部分革命遗址没有红色文化标识或图案,没有图片展示,没有实物陈列,红色文化元素没有充分展现。红色文化作品不够丰富,缺乏红色文化方面的书籍,红色题材的故事、图书、实景剧、歌舞、小品等作品较少,难以达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目的。

(七)融合发展有待加强。红色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融合发展不够,全县尚没有建成一处红色文化陈列展示馆,学生研学旅行、爱国教育只能远赴外县、市。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不够,目前仅仅局限于参观革命遗址,没有将红色文化与优美的自然风光相结合,形成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文化与花椒、茶马古道等文化融合发展不够,没有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文化发展机制。

三、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根据上述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功能定位,提高保护意识。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从历史价值来看,是汉源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价值来看,是汉源文化的传承和传播;从教育价值来看,是汉源革命传统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基地;从经济价值来看,是推动汉源建设文化强县旅游强县的重要媒介和增长点。建议充分利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高度重视的良好机遇,以弘扬先进文化、培育革命精神、助推我县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充分认识保护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的重要意义,在全县上下形成保护革命遗址遗迹,开发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的共识,不断增强抓好红色文化保护、开发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切实摸清家底,科学编制规划。一是开展普查认定。建议由组织、民政、文体旅、史志、老促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革命遗址再开展一次深入普查,对遗漏的遗址遗迹全部纳入申报;对已经确认但未确定保护级别的革命遗址全部认定为县级保护文物并对外公布,及时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建立文物档案;对已认定的遗址遗迹立即着手征集文字、图片、影视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详细登记、合理归档和规范管理。二是科学编制总规。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纳入全县文化发展总盘子,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进行对接和融合,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全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对所有红色文化资源分门别类,明确哪些需要抢救修复、哪些需要整理开发、哪些需要重点修建,分清轻重缓急、分类分批实施。三是严促规划落实。对编制出台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先组织专家评审,再提交人大审议,最后由县政府公布实施,使其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坚持真抓实干,每年至少确定1-2个重点革命遗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一进行保护开发。

(三)理顺建管机制,凝聚发展合力。一是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史志、发改、财政、教育、文体旅、民政、党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一个管理主体,明确其具体职责、权限、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实现对县内红色文化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科学管用的奖惩机制。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的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作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抓好相关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晋升和评先评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凡因失职、渎职造成重要红色革命文物损毁或丢失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规划、文化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所在乡(镇)进行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管理机制,各乡(镇)在此基础上成立红色文化资源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所在地村(社区)、管理人员签订《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职责任务,确保重要遗址及时得到管护和修复。

(四)突出重点遗址,分步实施保护。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针对全县14处革命遗址设立标识性保护,并实施整合保护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支持,设立宜东苏维埃政权建立地纪念馆,同时对飞越岭战斗遗址、大相岭草鞋坪战斗遗址、三牙关战斗遗址附近山脉进行开发打造,重现相关革命场景,以满足党政机关、学校和社会团体开展党性教育、爱国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需要。二是采取立碑建亭、事件浮雕、标语恢复、遗址成因介绍等方法,对大树渡口遗址、河南乡红军标语、红军驻地军服加工厂遗址、九襄富文书店遗址、十全会遗址、罗炳辉讲演地遗址、吕瑛故居、任炽昌故居等进行扩面增容和复旧。三是要加强红军叶金芳、刘哲文墓地的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强化日常卫生清扫和设施维护等工作。

(五)深挖文化内涵,激活红色基因。一是整合研究力量。吸收文体旅、史志、老促会等相关人员以及有专长的民间人士,组成一支相对固定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研究队伍,对如何开展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进行专门的持续研究。二是深入研究阐释。通过寻访亲历者和见证者,进一步校核史实,及时收集红色标语、红色故事、文献资料、革命实物、革命英雄人物图片及其他抗战文化资源等,深度挖掘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价值,并以红色文化读物或专题片、小品、故事、歌曲等展示出来,进一步丰富红色文化内涵。三是建好阵地网络。迅速修建完善相关纪念馆、纪念地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扩大教育覆盖面,创新陈列方式,创新展示手段,丰富展出内容,创作体验项目,增加红色基地的欣赏性、参与性、体验性,丰富基地内涵,提升教育功能。

(六)扩大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一是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如争取全国红色旅游项目专款、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专款、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资金等。二是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根据我县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欠账太大的实际情况,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等,并由县老促会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县级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资金,可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红色文化发展。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由于我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尚属起步阶段,建议先通过立项开展前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再制定土地、财政等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多元化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融合发展。一是做大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整合我县红色文化与花椒、茶马古道等各类文化资源,以文化为魂、旅游为体、商业为力,通过生态景观加红色景点的方式,设计打造一条具有汉源特色的红色旅游线路,通过以红推绿、以绿带红,将散落的特色民宿体验地、自然风光旅游点等串点成线,让游客在游历青山绿水的同时铭记红色故事,在享受生态氧吧的过程中感悟红色精神。二是做强红色文化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将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观光园、农庄、农家乐的建设和花椒、水果等特色生态产品开发相结合,规划完成集美丽乡村游、红色教育游、农业生态游为一体的综合旅游线路。三是做好红色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融合发展。学习借鉴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全国典型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模式,加快我县红色培训基地建设,尽快建成宜东苏维埃政权建立地纪念馆,借助声、光、电等科技手段,生动形象地展示以“人、事、物、魂”为载体的红色文化革命精神,使红色文化资源成为干部党员和青少年的“加油站”。四是做实红色文化区域融合发展。主动对接石棉、荥经、天全、宝兴等周边县(区)红色景区,共同构建红色旅游专线,实现红色文化产业合作共赢。

(八)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基础保障。一是夯实红色人才队伍。适当增加史志、文体旅等部门红色文化人才编制,通过公益性岗位配齐红色革命遗址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在职红色文化人才的业务培训,鼓励和发动更多的红色文化爱好者参与党史研究,从而凝聚一批专门从事红色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人才队伍,使红色精神薪火相传。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旅游公路标准,科学合理制定遗址参观路径和延伸方案,力争革命遗址都通硬化公路。水、电部门要根据当前脱贫攻坚要求,按景区标准做好水电配套,为未来革命遗址开发提供保障。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要提前介入,落实项目资金,建设通信发射塔,完善通讯信息设备,确保通讯畅通。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县城重点路段和区域设置红色文化标志牌、文化墙、电子屏等街景,用文字、图片、影像、音效等方式宣传汉源红色历史,营造红色文化氛围。大力研发红色文化产品,策划具有参与性、体验型的红色文化项目,创作拍摄《汉源红色故事》电视系列片,打造独具特色的汉源红色文化品牌。联合周边县区举办红色文化研讨会、红色发展论坛等红色文化主题活动,全面提高我县红色文化的知名度,扩大红色文化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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