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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司遗址

 【发布日期:2025-06-11】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名山茶马司遗址,位于名山区新店镇,紧邻川藏公路,是世界上唯一现存的古代管理茶马交易的机构遗址。

北宋熙宁七年(1074),在名山设置买茶场,并“遣官以主之”,专司茶马事宜。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朝廷在名山设茶监,统管以茶易马公务茶政。明洪武十九年(1386),于雅州名山设“雅州茶马司”。清中期,撤销茶马司机构。后来,茶马司建筑被附近村民用来供奉菩萨,取名“长马寺”,得以幸存。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补修,现存大殿及左右厢房。茶马司坐北向南,以中轴线对称布局。歇山顶穿斗式石木结构,面阔三间。前殿已拆除,现有建筑保存基本完好,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

茶马司门楣上,有用汉藏两种文字书写的“茶马司”烫金大字。院口竖立有“茶马司”石碑,碑文记有“宋时因连年用兵,所需战马,多用茶换取。神宗熙宁七年,派李杞入川,筹办茶马政事,于名山,以名山茶易马用……明洪武时,对茶叶实行官买官销,由茶马司主持交易……”等内容,反映了茶马司曾是四川茶马交易的极盛之地。大门口横卧着几根赭红色石柱,石柱上隐约可见“赤兔”二字,据说这石柱是当年的拴马石。大门两侧墙面上有两幅线刻描金长画卷,一幅为《藏汉一家》,讲述文成公主和亲引茶入藏施惠雪域人民,画面人物载歌载舞,藏汉人民亲如一家;另一幅为《茶马古道》,描绘雅安茶通过茶马古道,穿越崇山峻岭进藏的种种艰辛。茶马司陈列厅展出了中国西南地区茶马古道走向和茶马互市的历史。

历来,居住于中国西部高寒地区的藏族人民有“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的习惯,茶叶需求量大。内地由于战争、运输和耕作的需要,对马的需求量巨大,于是形成以茶易马的交易。唐代起便有了茶马交易,到宋代时形成一个高峰。随着茶马贸易的发展,到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文州(甘肃文县)买马场,又置威州(四川理县)、龙州(四川平武)、碉门(四川天全)买马场。

名山茶品质优异,深受青睐。宋时,名山茶年运两万驮 (每默120斤)。《宋会要》卷四载:“秦州买四至十岁赤(尺)大马,用名山茶一百二十斤。”宋徽宗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重申神宗原诏:“用名山茶易番马”,并“定为永法”。大观二年(1108 )再诏:“熙、河、兰、湟路,以名山茶易马,恪遵神考之训,不得他用。”从元丰四年(1081)起的28年时间里,前后有两位皇帝三次诏书“名山茶专用易马”。元丰八年(1085),四川茶叶产量达2954.8万斤,川茶产量相当于江南诸产茶省产茶之和。

宋代以茶易马的制度形成后,名山茶行销数量大。《名山县志(1986一2000)》记载,名山茶马司运营的茶马互市,在明代鼎盛时期达到“岁运名山茶二万驮”(每驮50公斤),占官方统筹总数的一半以上,有时接待藏羌茶马贸易商队的人数一日竟有2000余人。朝廷对茶马交易有着极严格的规定。北宋朝廷制定了严苛的《茶马法》,规定沿边少数民族,只准与官府(茶马司)进行以茶易马的交易,不准私贩,更严禁商贩运茶到沿边地区去贩卖,甚至规定不准将茶籽、茶苗运到边境,凡私贩者处死或充军3000里以外,官员失察者也一同治罪。宋代,形成严格的“以茶治边”制度,名山茶成为封建王朝治边政策的承载之物,此制度直到清代乾隆以后才被废止。执行“以茶治边”制度最严厉的是明代。《明律》载,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洪武时驸马都尉欧阳伦使西域,因贩私茶,赐死罪。清初依然沿用明律,规定“凡通接西番关隘处所,拨官军巡守,遇有夹带私茶出境者,拿解治罪,番僧亦许沿途官司盘验,如有夹带奸人私茶,则茶货入官,伴送夹带人送官治罪”。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后,管理虽有放松,但也只允许出界人携带不多于10斤的茶,如驴驮车载,仍按私茶治罪。起始于名山的茶马古道,一路向西南方向经雅州、严道,翻大相岭进入汉源境内。到汉源后再一分为二,一条经清溪、宜东去泸定、打箭炉,再往理塘、昌都、拉萨以至西亚各国;另一条经邛都到越西、云南,然后出国。

清代中期,官方茶马交易被朝廷废止,名山茶马司也失去了它的功能,后来被改造成一座寺庙,人称“长马寺”。2004年6月,新店镇人民政府进行改造,恢复了茶马司的叫法。2012年7月,被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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