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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历史文化之二:尘封的羁縻部落

 【发布日期:2022-05-05】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何谓“羁縻”,大家可能比较陌生。这是古代史上对唐代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带有自治性质的地方行政机构的称谓。“羁”:就是用军事手段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縻”:以金银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说得浅显些,就是刚柔并济,软硬兼施)。这些带有自治性质的地域,领主可世袭,在土地、军队、赋税等方面有自治性权力。但须经朝廷册封认可,同时受都督府监督和领导。唐太宗李世民设立了相对完善的以都护府、都督府为特点的边疆管理体系。

“羁縻制度”是封建王朝在多民族国家中对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种政策:在政治方面,符合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巩固了封建王朝的统治,也使得边疆少数民族长期保持安宁与稳定;在军事方面,羁縻府、州受到朝廷驻军的控制和统领,充当封建王朝军队的后备力量;在经济和文化方面,为增进各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联系和交流提供了条件和政策保障。

据2000年版的《宝兴县志》载:“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灵关县为灵关镇,隶属雅州卢山郡。灵关镇北部为部族羁縻州,古称徼外的辖地”。在《新唐书》中记载:公元742年前,雅州都督府辖21个羁縻州。这21个羁縻州中就有现在宝兴东河的‘盐井州’和西河的‘夏梁州’。那么,1300年前,这两个部落民族是否为同一民族,还是两个不同的族系?其社会形态、生产技术、经济状态等有无差别?再追溯宝兴何时开始有了人类社会,其历史有多久?从现存的史书、文献上找不到任何依据来回答这些问题。所幸,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本县文管所的杨文成等考古学者在上级文管部门的支持下,对宝兴进行了考古发掘调查。随着一批批石器、陶器、青铜器和汉砖等古文物的出土,尘封的宝兴古代史终于从见天日。

在灵关镇的“栗栗岗”、民治的“外郎坪”、五龙的“厄尔山”等地,先后发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曾使用过的各种工具有:石斧、石锛和疑是狩猎用的投掷器等多种石器。这些石器都是利用当地的石种,经过磨、琢、凿等方法加工而成的,并留下了使用过的痕迹。这些石器无疑记录了四千年前,宝兴的先民便在这块气候宜人的土地上生息繁衍,创造了早期人类文明。

随后,又在陇东发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221年)的虎头纹、铜戈、手纹铜削和带扣等随葬物品。还在城关、五龙、明礼、民治发现了一批战国至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的土坑墓葬,出土了许多螺旋柄、三叉格铜剑、铜箭镞、铜小刀和海贝饰品等。解读这些古文物,我们仿佛看到了先民们从事狩猎、放牧的身影。到了东汉时期(25~220),其社会面貌、民族结构、生产技术、经济状态等又发生了新的变化。从陇东镇老场发现的近500座东汉石棺墓群和五龙乡羊桩发现的上百座东汉石棺墓群来看,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的公共墓地,并出土了颇具地方特色的带足双耳陶罐等文物。在民治外郎坪、五龙碓窝山、明礼庄子河坝和陇东江西坪等处,都发现了面积达数百平方米至上千平方米的汉代民居遗址。还在宝兴兵难攻遗址、五龙厄尔山和陇东老场的土墓等处发现了铁锄、铁镰等农具和古粟之类的粮食遗迹。由此判断:此地的民族已从游牧生活发展为定居生活的时期,原始农业已开始出现。从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反复考证:汉朝时代(前206~公元220),从宝兴兵难攻(穆坪胜利村)沿河而上至西河两岸区域,居住着一支古老的民族部落—青衣羌人。对于这个族人的形象和装束,可以从出土文物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男人身高1.65米左右,身着麻布长衫,外罩皮褂,腰上系有铁扣的带子,手指上戴一至三个铜质或铁质的戒指,颈项戴有玛瑙、海贝、料珠串成的项链,佩带一把小刀,少数人佩一把铁剑;女人身高1.50米左右,在装束上,与男人不同的是头上挽发髻,插戴着用铜片或铁絲扭制的大发夹。从出土文物还可看出他们的丧葬习俗:埋葬时都朝着一个方向,顺河流而葬。把随葬的陶罐敲碎放在墓内,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用山羊殉葬,用捻麻(毛)线用的纺轮作随葬品。

从调查的现状看,在硗碛地区尚未发现如同西河一带的石棺葬遗迹和遗物,却发现大量东汉时期的岩墓群和汉代以前的聚居遗址。从文物特征判断:在汉代,这个区域已生存着另外一个部落民族。

唐、宋时期的文物,已发现的还很少。只在陇东老场发掘到一座唐代(公元618~907)土坑墓,在县城文贤山发现宋代(公元960~1279)的民居遗址,在灵关和新兴也发现了一些宋代文物。这段历史,只是从现存的史料中得到一些零碎信息:唐宋时期,宝兴是南丝绸之路的青衣道,也是向北延伸的又一条茶马古道,在同外地的经济交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个时期喇嘛教传入宝兴,并为宝兴土著人所接受,进而发展成颇有地位的一种统治文化。到元代(1206~1368),喇嘛教已取代了青衣羌人的传统文化,宝兴青衣羌人氏族蕃化,转化为蕃民。

从文物调查结果来看:明(1368~1644)、清(1616~1911)时期,东河与西河仍然聚居着两个不同的民族,即:东河的“隆巴人”和西河的“绒巴人”,这两个部落民族都受穆坪土司的统治。绒巴人主要承担土司的田赋差役、种地、放牧、砍柴、烧炭等农牧生产。而隆巴人则因勇猛慓悍,主要是为土司充当“安勇”,出兵征战。上述考证,为‘灵关镇北部为部族羁縻州’充实了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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