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芦山县委常委会召开十五届第122次(扩大)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芦山县历史(1978-2012)〉编写提纲(送审稿)》,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县委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校、社工部、党史研究室、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永虎汇报了《中国共产党芦山县历史(1978-2012)》编纂的背景及要求,提纲编写过程及总体考虑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
县委常委会原则同意《编写提纲(送审稿)》。会议指出,党史编纂是芦山县的一件大事,要高度重视,认真写好党史正本,讲好芦山党史故事,存好芦山党史史料。会议要求,县委党史研究室要进一步争取上级党史部门的指导,加强对党史编纂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和审核把关;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党史部门,做好党史资料的提供、审核、把关和人员资金保障,确保党史三卷的高质量编纂出版,同时要杜绝历史虚无主义以及“低级红”“高级黑”;编纂人员要按照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审核意见和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纲,突出芦山党史精神、经验,形成精品力作,为党存史、资政育人。
(芦山县委党史研究室供稿)